自我成长

自我接纳

不加评判地接受包括优点和缺点在内的完整自我。自我肯定感是“我有价值”的评价,而自我接纳则是放下评价本身,两者在本质上不同。

与自我肯定感的根本区别

自我接纳与自我肯定感(self-esteem)容易混淆,但在心理学上是不同的概念。自我肯定感是“我有价值”“我有能力”的自我评价,是随成功和他人认可而上下波动的有条件感受。自我接纳则是放下评价自身价值这件事本身,接受包括优点和缺点、成功和失败在内的自我的态度。阿尔伯特·埃利斯在理性情绪行为疗法(REBT)中提出了“无条件自我接纳(unconditional self-acceptance)”,警告追求基于自我评价的自我肯定感反而会产生心理脆弱性。自我肯定感高的状态感觉良好,但当它受到威胁时落差很大。

罗杰斯的无条件积极关注

卡尔·罗杰斯将“无条件积极关注(unconditional positive regard)”作为来访者中心疗法的核心条件提出。这是治疗师对来访者不附加条件地给予温暖关注的态度。在罗杰斯的理论中,许多心理问题源于“有条件的价值”,即“应该成为的自己”与“实际的自己”之间的差距。幼年时期接受“做好孩子才被爱”“成绩好才被认可”等有条件的爱的人,无法接受不满足条件的自己。通过体验治疗师的无条件积极关注,来访者逐渐能够对自己也持有同样的态度。

ACT中的自我接纳

接纳与承诺疗法(ACT)将自我接纳定位为治疗的核心过程之一。ACT语境中的自我接纳是试图排除不愉快思维和情绪的“经验性回避”的反面概念。当“我不行”的想法浮现时,不是与这个想法斗争或试图改变它,而是观察“现在,我有一个'我不行'的想法”。不是将想法的内容作为真实来接受,而是接受想法存在这一事实。通过这种“解离”过程,可以不被想法支配,选择符合自己价值观的行动。

自我接纳的悖论

自我接纳最深刻的洞见是“当停止试图改变自己时,改变才真正成为可能”这一悖论。格式塔疗法创始人弗里茨·珀尔斯将此称为“悖论性变化理论”。否定自己的缺点、不断努力成为理想的自己,就是在反复宣告现在的自己“不够好”,这种自我否定消耗能量,阻碍变化。另一方面,如实接纳现在的自己时,用于自我防御的能量被释放,自然的成长过程开始运转。自我接纳不是对现状的放弃,而是变化最确实的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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